21歲男子被姨爺爺包養三年 簽協定抵償本身44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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姨外孫女在姨爺爺的企業打工,隨後二人產生關系,偷偷做瞭姨爺爺3年的“小三”。之後兩人產生牴觸,他們背著姨奶奶,簽署一份協定書,一次性抵償姨外孫女44萬元。姨奶奶發明後,向法院告狀請求鑒定《經濟安慰協定書》有效。近日,鹽城市亭湖區法院審理瞭這起膠葛案。

25歲的王麗是鹽城市亭湖區人,她中學結業後一向沒有找到適合的任務。“到南京找小姨奶奶吧,他們兩口兒好幾個公司呢。”王麗的外婆吳雲讓她來南京投靠本身的妹妹吳娟。

2010年年頭,21歲的王麗離開南京投靠小姨奶奶。隨後,王麗被姨爺爺設定到本身部屬的一傢公司下班。每到周末,吳娟便讓王麗到傢裡吃飯,見到年青美麗的姨外孫女,40多歲的孫明有些動心瞭。幾個月後,經不起姨爺爺的甜言蜜語,王麗和比她年夜23歲的孫明產生瞭關系。隨後,她背著姨奶奶,做瞭姨爺爺3年的地下戀人。

2013年,曾經24歲的王麗想停止和姨爺爺的非正常關系,武斷告退回到瞭鹽城。可孫明並不想分別,王麗隻好將此事告知瞭怙恃。得知女兒被姨爺爺包養,王麗怙恃暴跳如雷,他們找到孫明討說法。2013年5月10日,姨爺爺孫明和姨外孫女王麗簽署瞭《經濟安慰協定書》,孫明一次給王麗經濟安慰金44萬元。

幾個月後,吳娟了解瞭此事,“他們兩人是亂倫,並且這協定是瞞著我簽的,最基礎不該該給她44萬。”一氣之下,吳娟向鹽城市亭湖區國民法院告狀協定有效。近日,法院經審理以為,該協定有悖於社會公序良俗,依法不予維護,更是損害瞭吳娟的權力,法院鑒定協定有效。(文中人物均為假名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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